你好 首先說下東方神起商標權的問題。
2004年,SM就曾提出了以‘東方神起’為商標註冊的申請,但卻遭到了拒絕。
一般來說,像‘大韓民國’,‘愛’這樣的單詞是不能申請商標註冊的。
因為‘東方神起’這個單詞屬於不能註冊的單詞範圍,所以遭到了拒絕。
8月5日,SM又提出了再申請,但估計還是很難通過。
如果通過了的話,成員們可以通過代理律師提出異議。
如果商標局通過了SM的申請,就算成員們與SM解約,也無法再以‘東方神起’的名號活動。
雙方處在糾紛當下,SM又提出商標申請,其意圖耐人尋味。
還有關於廣告的問題。
‘朝鮮日報’的收費標準是,如果是在它的社論那一頁的背面,
打占整頁的三分之一的廣告的費用是900萬(韓元)左右。
‘Hankyoreh’的收費標準則是同樣情況需要300萬左右。
如果資金充裕的話,最好是在報紙和網絡上能夠同時進行廣告。
下面是關於歌迷XX提出的SM最怕什麽的提問。
這次事件會有3種結局。
第1種,成員們勝訴,和SM終止和約,成立新的組合。
第2種,成員們敗訴,給SM巨額賠償。
第3種,成員們和SM和解。
最後可能的應該是第3種情況。
SM最怕的是歌迷。
如果這次事件沒有很好解決的話,
東方神起的歌迷會對SM進行不買運動,
最後會對SM的其他組合也造成沖擊。
那麽SM的股價將會大幅下跌。現在就已經跌了很多了。
如果這次時間長久地持續下去,SM的股價也會持續下跌,
SM無論如何都要把這次時間圓滿解決。 贊成歌迷們進行不買運動。
SM現在最操心的是什麽?就是SM的‘股價’。
如果廣泛開展不買運動的話,會在很大程度影響SM的股價。
所以,SM是不會做煽動歌迷們情緒的事的。
我個人認為,歌迷們進行不買運動,能幫助解決這次事件。
也贊成在報紙等媒體上打廣告。
但如果真的實施這樣的計劃,請一定要向我們咨詢。
因為刊登在報紙上的廣告語句和不買運動的方式有可能會觸犯相關的法律。
只有自己做得謹慎才能抓住對手的尾巴,
如果不謹慎的話,說不定到頭來還會被反咬一口。
廣告語言在接受法律咨詢後再實行比較好。
SM最害怕的就是歌迷。
歌迷們能集合起來,強硬要求SM修正不當和約的話,
SM是很難做到無視歌迷的。
現在SM強硬地回應成員們是無視歌迷的行為。
正因為有歌迷才會有東方神起,然後SM才能繼續存在。
沒有東方神起的話,SM還能保住現在的位置嗎?
李秀滿代表沒有歌迷的話,還能那麽富有嗎?
演藝公司是吃歌迷們的愛生存的公司。
最重要的是能夠收集起很多歌迷的意見。那樣才能凝聚起強大的力量。
有一個方法,就是對現在正在進行民事案件的法院提出歌迷們的說明。
說明書可以以‘ SM的奴隸和約,蹂躪東方神起成員人權 ’等為內容寫成。
在報紙等非網絡媒體和網絡媒體上刊登說明書,
以及向法院提出說明書,將會成為對東方神起有利的參考資料,
也能將SM置於難堪的處境。
(在線的說明書可以將說明書內容拷成CD、線下的說明書可以通過書面提交。)
各位歌迷們可以好好討論一下 那麽希今天愉快。
金勝珉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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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律師好酷......
不買運動...
LIVE CD跟SMTOWN...因為看過合約跟爛MV...所以忍.不買
但是 AA3.演唱會DVD..整個很難忍
韓飯一向很強大
希望這次可以依舊強大
嚇死SM
金勝珉......金在中勝沈昌珉?
我喜歡
- Aug 13 Thu 2009 19:58
★神起★律師8/13給歌迷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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